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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活动开启啦!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 19:19 信息来源:威海市妇女联合会 阅读次数: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特别是妇联改革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省妇联关于深化妇联系统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活动。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工作、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的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妇联组织体系和联系广泛、服务有效的妇女工作体系,寻找选树一批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优质项目,培育一批优秀妇女儿童喜爱的社会服务项目品牌,增强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妇女儿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妇女儿童提供更专业、更精准的服务,切实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寻找范围及要求

寻找范围

本次寻找活动主要面向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服务地域范围在威海市内。

妇女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妇女素质提升、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社会服务项目。

儿童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健康身心塑造、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留守儿童关爱、儿童权益维护等社会服务项目。

家庭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婚姻家庭辅导、家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社会服务项目,特别是服务困境家庭、中小学生家庭、失独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等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

项目要求

1.聚焦妇女儿童需求。目标明确、专业性强,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实施 1 年及以上且正在实施过程中的项目,实施 3 年及以上的成熟项目优先。尚未开展、即将开展及开展不满 1 年的项目不参加此次活动。

2.社会影响力大。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能够得到服务对象、妇联组织或其他业务指导单位的认可,社会反响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3.项目可推广。项目经实践证明可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可推广性。由县级及以上妇联指导、参与策划或合作实施,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妇女微家”等妇联组织阵地开展的项目优先推荐。

已入选首届省级“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的不重复推荐。

项目实施主体要求

1.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2021 年度按规定年报、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各类社会组织。

2.具备专业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具备专业资质,分工明确,团队成员原则上在 15 人及以上。

3.具有较完善的组织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依法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服务事项,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社会组织评估 3A 级及以上等级或经认定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的社会组织项目优先。

项目推荐

1.各级妇联动员社会组织和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到寻找活动中,自荐或推荐身边的“最受妇女儿童欢迎的社会服务项目”。   

2.各区市妇联严格把握条件,在群众推荐、社会组织自荐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的候选项目名单,并进行排序,报市妇联组织部。各区市原则上推荐1-3个候选项目,确有服务质效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推荐数量。

提交材料

相关申报材料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填报 ,提交所在区市妇联,区市妇联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材料报至市妇联。

联系人:曹石岩 0631-5203816

电子邮箱:whflzzb@wh.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