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展现我市广大军属为部队建设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新时代优秀女性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妇女和军属爱国拥军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凝聚起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巾帼力量,喜迎党的二十大、庆祝建军95周年,在全社会营造礼敬关爱军嫂、兵妈妈的浓厚氛围,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推选活动。
推荐条件
(一)“十佳好军嫂”推荐条件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立足本职,努力工作,敬业诚信,热心公益,表率作用良好;
遵纪守法,遵德守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尊敬孝顺老人,科学教育子女,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勇挑家庭生活重担,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十佳兵妈妈”推荐条件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子女或子弟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建功立业,为部队建设作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关心孝敬老人,悉心抚育子女,在践行家庭美德、传扬好家风、秉承好家教、促进社会文明方面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切实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得社会认同与赞誉;
立足本职,努力工作,敬业诚信,热心公益,社会反响好;
鼓励子女在部队建功立业,子女在部队表现优秀。
推荐范围
(一)“十佳好军嫂”推选范围
在威海居住的现役军人妻子。
(二)“十佳兵妈妈”推选范围
在威海居住的现役军人母亲;
热心公益事业,视子弟兵为亲人,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实事的优秀女性。
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在层层寻找、推荐、公示的基础上,威海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区市妇联按照推选条件,择优推荐“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候选人各不少于1名,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个人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自荐,通过“威海市妇联”微信公众号的的相关推送链接,下载并填写推荐表格,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向所在区市妇联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实施步骤
组织发动。各区市、各单位要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丰富群众参与方式,确保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审核推荐。各区市、各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择优进行推荐。要对候选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拟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拟推荐的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意见;拟推荐的企业员工,须征求企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或当地公安部门的意见;拟推荐的社会组织负责人,须征求民政部门的意见;拟推荐的自由职业者,须征求所在村(社区)及公安部门的意见。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在区市级媒体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各界群众意见。
审核评定。市里将成立由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有关人员组成的评委会,根据候选人事迹及考察情况,确定“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人选,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各界群众意见。
命名通报。根据审核评定情况及时公布推选结果,届时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报送材料
推荐表。威海市“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推荐表内主要事迹字数在500 字以内,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征求意见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
公示证明。在区市级媒体进行公示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
事迹材料。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及近期生活照3-4张,以上材料报电子版。
报送时间。请各区市、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事迹简介及照片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宣传部邮箱,推荐表、征求意见表、公示证明纸质版寄至市妇联。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牟老师
联系电话:5207939
邮箱:whsflxcb@wh.shandong.cn
邮寄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号市政府7号楼7406室